昌九城際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京港高速鐵路九江至南昌段CJZQ-3標修河特大橋515#(DK67+096.98)-516#(DK67+129.69)墩架梁上跨S509省道施工涉路安全評價報告
評價報告名稱 | 昌九城際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京港高速鐵路九江至南昌段CJZQ-3標 修河特大橋515#(DK67+096.98)-516#(DK67+129.69)墩架梁上跨S509省道施工涉路安全評價報告 | |||||
項目簡介 | 新建京港高速鐵路九江至南昌段站前工程CJZQ-3標提運架梁工程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和南昌市境內,起訖里程DK049+866.02~DK080+947.025,全長29.3km。含特大橋四座:修河特大橋、金橋河特大橋、紅楊樹特大橋、王子將特大橋;大橋五座:梓里莊大橋、利農大橋、清淇大橋、元頭壟大橋;中橋一座:王子將中橋。運架梁需通過連續(xù)梁10聯(lián):32+48+32m連續(xù)梁3聯(lián)、40+64+40m連續(xù)梁1聯(lián)、48+80+48m連續(xù)梁2聯(lián)、83+2x110+82m連續(xù)梁1聯(lián)、40+56+40m連續(xù)梁1聯(lián)、70.75+125+70.75m連續(xù)梁1聯(lián),通過3x64+2x64m連續(xù)剛構1聯(lián),通過路基8處5606.8m。 標段內在修河特大橋DK66+550處右側橋下設新建制梁場,承擔標段內DK049+866.02~DK080+947.025區(qū)段674孔雙線箱梁的預制架設任務,其中32m箱梁624孔,24m箱梁50孔。箱梁采取跨線提梁方式上橋,運架設備配置方案為2臺MG450跨線提梁機、1臺JQ900B架橋機、1臺KSC900運梁車。小里程九江方向最遠運距16.68km,大里程南昌方向最遠運距12.63km。 架梁在修河特大橋515#(DK67+096.98)-516#(DK67+129.69)墩于南昌市新建區(qū)S509省道(樁號K6+800m)處上跨省道。 | |||||
評價人員 | 職責 | 姓名 | 職業(yè)資格證書編號 | 從業(yè)登記 編號 | ||
項目負責人 | 趙海林 | S011032000110192001263 | 038068 | |||
項目組成員 | 趙海林 | S011032000110192001263 | 038068 | |||
羅明 | 1600000000300941 | 039726 | ||||
劉良將 | S011032000110203000723 | 040951 | ||||
報告編制人 | 趙海林 | S011032000110192001263 | 038068 | |||
報告審核人 | 徐美英 | 1600000000200750 | 022732 | |||
過程控制負責人 | 李云松 | 0800000000204031 | 007035 | |||
技術負責人 | 邱國強 | S011035000110201000597 | 022186 | |||
發(fā)現(xiàn)的問題及安全對策措施 | 存在問題及整改意見 | 整改落實情況 | 檢查結果 | |||
評價結論 | 經(jīng)對法律法規(guī)、標準規(guī)范和相關道路交通安全技術的檢查和分析。本報告評價結論如下: 1)項目建設業(yè)主應按照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》第二十七條、第二十八條辦理各項行政手續(xù)。 2)本項目屬于“鐵路上跨道路施工項目”,實施前應獲得設區(qū)的市公路管理機構的行政許可。本項目還存在“影響交通安全”的因素,還須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。 3)本項目新建京港高速鐵路九江至南昌段CJZQ-3標修河特大橋515#(DK67+096.98)-516#(DK67+129.69)墩架梁上跨S509省道位置、交叉形式、凈空高度等技術指標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要求。 4)關于高速鐵路上跨S509省道處交通標志及安全設施的設計,建議設計單位根據(jù)規(guī)范要求和本工程實際情況進一步優(yōu)化完善交通標志設計。 5)本項目施工期間的交通組織方案可行,正式動工前須報路政和交警部門審批,施工封道應在交警指揮下進行,并事先做好道路施工安全標志的設置,以策安全。 6)本項目已編制專項施工方案,施工單位具有鐵路工程施包總承包特級資質,且具有安全生產(chǎn)許可證;特種作業(yè)人員均取證上崗;修河特大橋已進行專項施工設計,沿線進行了地質勘察。該橋梁上跨S509省道施工過程不涉及鐵路建設工程生產(chǎn)安全重大事故隱患。 7)本項目應急預案可行,施工前應報公路路政部門批準,施工期間一旦發(fā)生緊急情況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。 | |||||
現(xiàn)場工作時間 | 2024年9月12日 | 報告提交時間 | 2024年9月23日 | |||
現(xiàn)場參加人員 | 左:評價機構趙海林 右:企業(yè)人員 | |||||
現(xiàn)場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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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評價單位信息反饋情況 |